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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為適應生產經營者管理及集中運維監視的需要,生產經營者的變(發、配)電站的監控實時信息除了向多級電力公司調度中心主站傳送外,還需上送非電力調度主站(含運管中心、公司總部等,下同)。由于不同主站的等級不同,為滿足<<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規定>>(國定發改委2014年第14號令)以及國能安全[2015]36文件要求,保證站內監控系統和電力調度數據網絡,需要對站內數據傳輸邊界實施防護策略。我公司針對該情況制定了具體防護方案如下(以光伏或風電場為例):
1.站內遙測遙信等實時數據、AGC/AVC數據及其調整指令歸屬安全I區。光功率預測數據及電量采集信息歸屬安全II區。數值天氣預報數據歸屬IV區,其數據需要通過安全IV區的數值天氣預報服務器經單相反向隔離裝置傳向安全II區的光功率預測服務器。上述數據向電力調度主站傳送按照各電力公司規定方式執行。
2.非電力調度主站及其數據傳輸通道歸屬安全III區,電站安全I區的實時數據向其發送需要跨越安全區。因此,在電站數據發送裝置與向非電力調度主站發送數據的裝置間需要部署單相正向隔離裝置。
3.由于正向隔離裝置只能進行文本型文件的擺渡,不可以通過協議進行數據傳輸。因此在安全I區需要一臺裝置將實時數據轉換成文本文件(可單獨部署一臺非WINDOWS操作系統的文本文件轉換裝置。在安全III區需要部署一臺文本文件處理裝置(可選用服務器或運行穩定的高端PC機)將文本文件還原成實時數據,并向非電力調度主站發送數據。
注:為實現隔離裝置文件的擺渡,需要在隔離器兩端裝置上部署文件發、收端程序,該程序只能在Linux/Unix上運行。由于傳統運動裝置為VxWorks等嵌入式操作系統,因此隔離裝置兩側的文本文件發送和接收裝置均不能單獨用運動裝置代替。